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论文撰写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检验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及学术创新水平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校研字﹝200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文科)、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 开题时间
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期完成(2013年6月30日前),具体开题报告时间由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开题报告及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
三、 选题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瞄准学科发展现状、学科理论前沿、学科争鸣热点、学科发展趋势,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立足基础教育实践,研究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问题。
四、开题
1、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后,必须在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作报告论证,由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参加评议,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至少由三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2、每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提交考核小组、召开开题报告会前,指导老师应提出意见并签名,否则不得开题,指导教师必须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
3、开题报告的评定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进入学位论文研究、撰写阶段;不通过者须再进行一次开题报告答辩。
4、论文开题通过后,论文题目不得擅自改动,如在写作过程中发现题目确实需要改变的,须经导师和导师组同意并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开题通过以后才能进入论文研究、撰写阶段。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负责,切实做好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文科)、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