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院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及学校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
(二)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纸质材料: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为线下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形式
1、笔试
专业课测试(管理综合),闭卷。
2、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 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 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查考生的创新 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 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1日8:30-10:30
笔试地点: 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四楼9426教室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50开始
面试地点: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四楼9426教室
(四)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成绩总分为 200 分, 其中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 100 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2、2025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二)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四)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纸质版于10月15日交于学院办公室。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学院将对笔试、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9日
一审(校):陈静
二审(校):杜菲菲
三审(校):赵本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