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经济与管理学院将秉持“信息公开、全程监管、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复试工作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专业(045120)硕士的考生。
一、复试工作机构
为保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资格审查组、调剂审查组、录取检查组、综合保障组、复试监督组、申诉处置组,负责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类)专业复试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考分均须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国家B类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且按照我院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30%的原则进入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0%。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形式
(1)笔试
专业课测试(管理综合),闭卷。
(2)面试
①综合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能等。
②英语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时间: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2024年4月1日全天,到贵州师范大学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楼三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日8:30-9:30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日9:50开始
笔试地点: 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三楼9315教室
面试地点: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总分9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的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将换算成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考试总成绩排序标准:考生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其中,一志愿考生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四、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纸质材料:
1.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复试期间考生联系手机号、复试期间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者不提供)。
(2)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预计毕业年月应为2024年9月前)、应届毕业生证明。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就读本科院校届时毕业有关证明或就读本科院校完整成绩证明(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颁发证书的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
3.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成绩单(加盖公章)附后。
4.《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单位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5.《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6.同等学力考生(最后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提供一篇本人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本人须署名前两位)。
7.近期证件照3张(随身携带,无须提交)。
材料1-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6;
五、资格审查与材料核实
考生按要求出示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对违规的在校考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违规的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学院将对笔试、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c.gznu.edu.cn)”、“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sem.gznu.edu.cn)”关于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规定,了解招生复试的环节和相关政策法规。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