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与艺术学单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和做好2017年度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指示,经校领导批准,学校正式启动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博士、教授、副教授,原则上都必须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时鼓励其他研究人员积极申报。2016年度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未立项者须认真反思总结,并邀请同行专家修改项目申请书,做好2017年相应级别项目的申报准备。凡2017年不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博士,不予报销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凡符合申报2017年度省部级以上项目条件而未申报者,不予推荐申报厅局级以下项目。
二、各文科学院、各单位务必认真把好“选题论证”和“项目设计论证”两关,召开3次以上专家咨询讨论会,所邀请的咨询论证专家原则上应有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验。专家咨询论证会有关情况,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社科处。请各单位做好2016年度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申报总结工作,认真分析申报未立项原因,于9月8日前将书面申报总结上交至社科处项目科。凡不认真完成2017申报任务及不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的单位,减扣科研绩效积分。
三、“选题论证”务必在2016年9月8日前将拟申报项目清单报社科处项目科备案(《2017年度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选题统计表》详见附件);“项目设计论证”务必在12底之前完成,具体进度安排表,详参附件。
四、项目申请书暂用2016年的版本,待国家社科规划办正式下达2017年版本后,再用新表格填报。2016年国家项目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社科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83227127、83227125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