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经济与管理学院将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复试工作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专业(045120)硕士的考生。
一、复试工作机构
为保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资格审查组、调剂审查组、录取检查组、综合保障组、复试监督组和申诉处置组,负责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认
学院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结合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20%,第一志愿上线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形式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科目:管理综合,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大纲。
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
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能等。
②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9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分。
(三)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以及资格审查时间: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10:00-12:00,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贵州师范大学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楼三楼9360办公室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日(星期二)14:00-16:00(须于考试前15分钟入场完成身份核验)
3.笔试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二楼9232教室、9238教室(具体座位安排详见教室门口考场座次安排表)
4.面试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8:30(须于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复试等候区签到)
5.面试签到及候考地点:花溪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三楼9315教室
(四)考场注意事项
1.笔试考场注意事项
(1)考生凭复试证和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2)考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入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内。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专业课测试不得提前交卷。测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如发现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5)考试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纸一并提交,经监考老师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2.面试考场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复试等候区,确认复试信息、进入考场并按照相关指令等候复试。
(2)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关于考试入场、离场及复试现场的指令,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生面试完毕后立即离开,不得返回复试等候区。
(3)不允许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其他电子设备需关闭或放在指定位置。与复试相关的资料也不能携带,按考点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
(五)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总分9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的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将换算成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3.考试总成绩排序标准:考生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两科目总和成绩高低排序。
四、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对违规的在校考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违规的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学院将对笔试、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sem.gznu.edu.cn)关于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规定,了解招生复试的环节和相关政策法规。学院以中国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政策文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咨询及申诉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特向社会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将认真对待咨询、申诉和举报工作。
咨询及申诉电话:0851-83227254
咨询及申诉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972857910@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7日